【生命力記者/楊方儒報導】「婚姻」是一個人走到人生的某一個階段時,思考是否該轉換一下生活方式的一種關係。可是這麼被視為理所當然的行為,在同志伴侶中卻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今年四月十九日,在美國佛蒙特州終於突破傳統的界線,通過同志婚姻的合法性;在法國,去年也通過一項廣泛針對情侶所設立的「公民結合契約」(PACS),在合法前提下,不管是不是同志,都可以結合登記成為配偶。這對世界上的同志們多年追求的婚姻目標,明確得到了回應。而在台灣,同志議題也終於獲得有關政府的重視,繼高雄成立「同志人權協會」之後,台北的「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同志協會」也都將陸續成立,他們的最終目標,就是希望同志在婚姻之路能夠走的順遂並獲得法律的認同。

同志諮詢熱線顧問倪家珍認為,同志在感情進入到一個程度之後,是會思考是不是需要進展到婚姻的,但是目前的法律卻無法認可同志婚姻的合法性,而即使以目前的婚姻相關法案,對同志而言,也有不適宜的地方。因此他們目前與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合作推動類似法國公民結合契約的「同居伴侶法」,而這個法案規定的也不限於是不是同志伴侶,在異性戀也可以適用。她表示,這和直接要求婚姻權是不一樣的,而是對伴侶的肯定,不需要套用基本模式,而是要推動任何形式的伴侶都可以享有權利,而不要有缺憾的社會規範。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認為,其實同志婚姻的法律議題還沒有那麼積極爭取的迫切性,而是需要尋求社會大眾視同志為一般人,因為他們的生活方式並沒有什麼不一樣,只是在台灣的家庭價值觀下,使大家不會去討論同志,其中「含蓄」視為美德的觀點更讓同志不被認識,才會造成社會不願接受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原因。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副教授甯應斌(卡維波)也表示,具體作法是在社會中各個層級的組織、機構、或商家能夠接受同志婚姻,認同他們的合法性,並且社會上能夠普遍性的尊重同志的存在,最後在法律程度上自然而然就可以水到渠成。

最容易招致爭議的是宗教道德觀。在台灣同光同志長老教會傳道三年的曾傳道師,他的神職生涯中也僅看到一對同志伴侶結婚步入禮堂。他說,並不是只有異性戀的結合才算「婚姻」,如果同志伴侶願意彼此忠貞、彼此委身,當然也可以享有婚姻的權利。曾傳道師建議,可以在社會中推廣認識同志的教育,讓社會中能夠對同志瞭解及認同,繼而再帶動宗教界對同志的認知,這樣才可以突破同志在宗教觀的道德藩籬。

台灣第一對公開同性戀婚姻的許佑生及葛瑞,他們四年的婚姻生活,在沒有合法婚姻的保障下,仍舊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許佑生說:「我覺得我們的相處其實是一種創造,因為我們沒有範本可循。」正因為沒有範本,他們的角色扮演也不會有誰就是該負責那一個工作,因此在他們的相處中,處處是以嘗試多過於傳統家庭生活模式。因此他們在沒有合法的婚姻基礎下,反而會更用心珍惜這段難得的婚姻。

許佑生也認為,同志婚姻的不合法性所帶給他們的困擾,並不是靠著轉換心情就能夠完全解決的,他們要求的不是特殊權益,只是自然、平等、與每一對夫妻相同的權利。

誠如許佑生在他的書中所寫的:「或許通往一個無偏見的『同志婚姻之路』仍然漫長,但總在步步接近中。」我們也可趁這個機會去思考婚姻與愛的定義和價值(優秀男同志,1999)。

延伸閱讀:

同志諮詢熱線 舒解同志心理壓力

美麗少年 紀錄同性戀文化

王子與王子的幸福快樂日子

同志婚姻合法化 需要社會的善意

同志伴侶婚姻路 等待社會接納

相關報導

讀者迴響

發表迴響


生命力新聞

輔仁大學新聞傳播學系教學實驗媒體

聯絡信箱:vita1997@gmail.com

關於我們

探索更多來自 生命力新聞:解決社會問題的創新行動 的內容

立即訂閱即可持續閱讀,還能取得所有封存文章。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