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力記者/林師民報導】現年五十一歲的陳倫中,原本是文化大學體育系的老師,在三年前辭掉工作,為的就是要有足夠的時間,去教那些需要幫助的殘障小朋友游泳。

「辭職以後才能夠全心全意地來教他們,不然等到我六十五歲退休時,再來教就已經不行了。」定期在台北市五常國中教導殘障小朋友游泳的陳倫中說。現年五十一歲的陳倫中,原本是文化大學體育系的老師,在三年前辭掉工作,為的就是要有足夠的時間,去教那些需要幫助的殘障小朋友游泳。

陳倫中表示,約在一九九二年,才有巴塞隆納殘障奧運會,台灣才開始派隊出去參加比賽。到了九四年時,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協會改組後,協會秘書長來找他幫忙,所以從九四年一直到現在,都是他在教這些殘障游泳選手,大大小小的比賽大部份是由他帶隊出國的。因此,陳倫中也成為了殘障亞運與殘障奧運的游泳教練。 

在實際的教導及訓練情形方面,陳倫中以「軟硬兼施」來形容他對於這些殘障者的教學心態。像這些身體有障礙的人,他們的父母通常會害怕小孩受傷害而處處順從他們,反而養成任性的習慣。陳倫中說,他們來讓他教,情況就不一樣了,不會什麼事都順從他們,因此,對他們的改變是蠻多的。陳教練並且提到他教的一個成績相當好的選手,以他為例子,具體說明了他們的改變。 

范晉嘉是陳倫中的第一個智障學生,也是台灣第一個進駐左營訓練中心的殘障選手。回想那時帶范晉嘉去左營的情境,陳倫中感動地說,當他們要離開那裡時,中心的管理員郭伯伯,竟然跟范晉嘉抱在一起掉眼淚,那是因為晉嘉都會熱情地向郭伯伯打招呼,看到郭伯伯在做事,也會主動要幫忙,不像一般正常的選手,在那裡受訓,卻不曾和郭伯伯說過一句話。陳教練感慨地說,在他看來,其實有很多人都比不上范晉嘉他們,「最起碼我讓他知道什麼叫做幫助人,什麼事應該做,什麼事不應該做。」 

「有一個全盲的選手,參加殘障亞運,得到一百公尺蝶式的金牌他當初在我們這裡訓練,因為他是全盲的,所以游到後來,他的手都腫起來,頭也去撞到牆,我這個教練真的快做不下去了。」陳倫中感嘆地表示,雖然說這個國家富有,但是卻沒有一個專門給殘障者使用及訓練的游泳池。有一次陳倫中碰見了當時的社會局局長,一位朋友把他的事告訴局長,局長聽了非常感動,就說陳倫中是在替社會局做事,並詢問陳倫中有沒有什麼意見,他就把目前缺乏殘障專用游泳池的問題告訴局長,希望可以解決。 

「我原則上是不收錢的,但是家長有時候過節會送一點禮啦!」有一個媽媽帶兩個小孩來陳倫中這裡學游泳,其中一個小朋友是全盲的,另一個則幾乎全盲,她的家境又不好,在外面租房子住,丈夫開計程車,「我怎麼可能忍心跟她收錢呢!?」他表示教這些殘障小朋友是義務性的,純粹是自己想要做的,別人說他傻,他並不在乎,只認為「這有什麼好傻的呢?」 

「我們游泳隊的選手當年在特殊奧運會大概領了二十多萬的獎金,他們每個人就拿一半出來給我,家長覺得這獎金等於是多出來的,分一半給教練是應該的。」雖然如此,陳倫中基於自己的想法,還是繼續維持純粹義務性質的服務,不過,他認為這種事要應該由政府來擔心才對。 

陳倫中提到他對殘障者學習游泳的看法時說,「我剛開始教他們的時候,是希望教練教選手是免費的,我也希望選手們不要為了獎金來游泳。最主要的目的應該是在復健。」。陳倫中的學生之中,有些是腦性麻痺患者,屬於重度殘障,平常在陸上走路都有很大的困難,但是在水裡,他們就可以比較自由地動作。他認為以他教游泳多年的經驗,應該能夠幫助他們復健。 

陳倫中表示,雖然這些選手出去比賽時,希望他們盡力就好,但是實際情況是有得獎牌的就召見,沒有的就不用,這是很現實的。雖然有提供獎金,但是更重要的是,相關單位應該平常就要照顧他們,多花一點心思去找一些社會資源,來援助他們,但實際上卻沒有。「不過我們還是去做了。與其浪費口舌,天天去拜託,不如我們自己來做。」「當初這些學生都沒有人去教他們」,這就是陳倫中義務訓練他們的原因。教了這些殘障學生這麼久了,陳倫中心裡也有不少的感觸,他說:「跟正常人比起來,反而這種學生比較懂得去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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