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安志/生命力報導】「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在台灣,外籍配偶的人數已高達三十八萬人之多。這些新移民的加入,使得台灣面臨社會變遷逐漸多元化的問題。」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的副總幹事張來好這麼說道。為了解決類似的問題,許多婦運團體或是替新移民服務的志工,會利用面對面直接溝通的方式,更清楚瞭解她們所碰到的問題,作為日後處理、幫助的依據。

這場在台北縣三重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由台北縣政府社會局和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所合辦的「台北縣婦女權益促進分區聯繫平台會議」,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除了使一般社會大眾瞭解新移民面臨的法律及自我權益問題之外,會議中透過律師賴淑玲的個案分享和參與者(外籍配偶)生活上碰到的實際情形,讓大家清楚知道外籍配偶所遭遇的不公待遇,及如何受到台灣人民歧視的眼光。

賴淑玲提到,從一些案子的判決,就可以看出台灣法官在判斷上,還是受到傳統價值觀念的影響。一起本國籍男子和外籍配偶在離婚後爭取小孩監護權的問題,台灣法律規定,只要先生和外籍配偶離了婚,媽媽沒有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那麼媽媽就要在規定的時段內被遣返回自己的國家;如果爭取到監護權,就可以繼續住在台灣。

這位外籍配偶起先想把小孩帶回自己的國家,既可由當地的親戚照顧,也能接受當地教育。但是法官主觀上就認定把小孩帶到東南亞的地區,在生活或是接受教育方面,不及台灣的環境。假使最後把監護權判給了媽媽,法官還是認為媽媽在語言上的隔閡,會讓小孩在學習上有障礙。外籍媽媽費盡心力,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出發點單純是一個母親想要把小孩留在身旁照顧的心情罷了,審理案子的法官,怎麼不站在她們的立場想想。

賴淑玲表示:「台灣法官在審理外籍配偶的案件,不論是居留權、工作權、婚姻問題或是家庭暴力事件,通常敗訴的一方,都會是居於弱勢的外籍人士。」很多律師接觸的案例裡,外籍配偶對律師所說的第一句話,都是「聽說」我們不可能會贏。她提到,外籍配偶大多不瞭解台灣的法律,遇到問題,自然不清楚如何解決問題。現在,台灣各地成立了很多社福機構或是婦女團體,都是外籍配偶可以尋求協助的單位。

即使在現代,台灣的社會,依然存在著種族成見的問題。使得外籍配偶受到許多不平等的待遇與污名化的處境,同時面對到性別與族群等等問題。因此被剝奪了許多權力,包括:自尊心被否定、成為買賣婚姻下的犧牲品、工作權未受保障、生活資訊匱乏、不識字所帶來的恐慌。其實社會大眾應當對這些外籍配偶抱持著佩服的態度,她們來到台灣,不管是為了工作或是嫁到這裡,光是語言的學習,就可以看出她們想融入這個環境的積極心。

「婚姻跟考駕照不同,駕照是考過了才能上路,而婚姻不是用考試來決定。外籍配偶嫁到台灣來,其夫妻之間的經營,是要彼此學習包容與關懷,跌跌撞撞後,才會步上軌道。」婦權會的黃桂蘭女士說著。透過這場會議的進行,希望參與的外籍配偶,能更瞭解怎樣照顧自身的權益,也希望其他民眾對於她們的觀念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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