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宣/生命力報導】由於先前在超視擔任專題記者的緣故,現任公視紀錄片製作人的蔡崇隆開始接觸蘇建和案,至今已有五、六年了,這些年來,他持續關心此案的發展,以專題報導、紀錄片等方式持續紀錄,「島國殺人紀事」便是他的作品中,探討蘇案的紀錄片。

蘇建和案發生在九一年的三月二十四日零晨,地點在台北縣的汐止鎮,死者為吳銘漢夫婦,他們遭歹徒砍殺數十刀身亡,五個月後,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因有共犯之嫌,遭警方逮捕,三人經三審後皆被判死刑確定,但由於偵查過程充滿瑕疵,如由於缺乏三人涉案的直接證據,司法人員僅依嫌犯的自白便下判定,故歷年來的法務部部長都沒有下令行刑,此案至今將近十年,三人仍被囚禁於土城看守所。

蔡崇隆畢業於政治大學法律系,大學畢業後的他沒有去考律師,而是選擇踏入媒體這個截然不同的領域,對此,他表示,其實還在唸大學時,對台灣司法界的印象就不太好,法律並不是主要興趣,他對於如勞工、原住民等弱勢族群的人權議題較感興趣,也由於本身的法學背景,進入媒體後的蔡崇隆,工作性質多與法律相關,而他便是在九五年擔任超視「調查報告」的專題記者時,首度接觸到蘇案,持續至今。

長年觀察下來,蔡崇隆說,台灣雖然號稱為法治國家,法律的制定也還算不錯,但不論是警政單位,還是司法單位實際在執行時,卻常以不正當的手段去執行,如當時蘇案發生了幾個月後,警方因破案壓力,為了盡快取得嫌犯的自白,便以不人道的方式刑囚蘇建和他們三人,及為了趕緊破案,警方便以嫌犯家中找到的二十四塊錢銅板為重要證據等,檢、警方都忘了嫌犯也是人,應該要受到一定的尊重、對待,且他們甚至尚未確定犯罪,「想想看,如果今天那個嫌犯是你的家人、朋友,你會願意他受到這樣的對待嗎?我們雖然有不錯的法律,但卻沒有把『人權』的精神放在心中」。

此外,台灣司法、執法人員的水準不齊,也是他的心得。蔡崇隆指出,曾經聽說過有司法人員私底下說:「一看到蘇建和他們三個,就覺得他們三個不是什麼好東西!」他說,即便他們三人再怎麼其貌不揚又如何呢?像這樣攸關人命的大事,執法人員怎麼能單憑一個人的外貌來下判斷呢?怎麼能因為「覺得」他們不是什麼好東西,就依此去定別人的罪,如果僅靠外貌或感覺就可以下判決,法令制度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而且單憑感覺或外貌去審案,非常容易造成誤判。

蘇案發展至今已有十年,這段期間各界都持續在關注,對此,蔡崇隆表示,他認為,事實上多數人的心態還是以「同情」為主,視之為「特例」,而這也反應出「司法人權」在台灣處於邊緣的地位,多數人對此議題的了解不夠深、沒什麼自覺,但事實上,司法人權的議題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很可能會發生在你、我身上,而也就是基於這個理由,促使蔡崇隆去拍攝另一部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2」。

多數人會以為「島國殺人紀事2」的內容也是與蘇案相關,然而事實則否,「島2」是在紀錄九七年發生的盧正案,與蘇建和案並無關聯,盧正案發生於九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台南市婦人詹春子遭綁架並撕票,警方以協助辦的名義約談盧正長達三十六小時,之後盧正認罪,被判處死刑,於去年九月七日被槍決。蔡崇隆說,之所以仍延用「島國殺人紀事」這個名稱,旨在提醒民眾,每個人都很可能會遇上司法問題,如果大家沒有自覺,僅持同情的態度去看待類似的案件,那麼只會發生更多的島國殺人紀事。 

長期關注於司法人權議題,蔡崇隆笑著說:「我從來都不覺得自己很有正義感啊!只不過是討厭雙重標準,討厭不公平罷了!」他指出,台灣社會的主流文化一直都是以資本主義為主,因此階級化的現象無可避免只會越來越嚴重,而在階段話的過程中,一定會有一些弱勢的人們被犧牲,而事實上,就這些弱勢者需要各界長期去關注,媒體有責任讓他們的聲音出來,不該只是一味地錦上添花,做主流價值的傳聲筒,媒體是一種權力,這種權力應該讓所有需要它的人都可以公平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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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舊議題、變不變」系列專輯之「蘇建和案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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