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雯淇/生命力報導】平日負責督導地方政府執行環保工作,一有環境緊急事件必須馬上處理,常常還得忍受民眾非理性的陳情電話,這就是今年三月一日成立的環境督察大隊所職掌的事項之一。環境督察大隊分北、中、南三區,總部位於台中,負責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執行事項。

北區環境督察大隊一組組長陳明杰說,環境督察大隊主要的職掌在於污染源的抽查複查、污染防制執行的協調監督、污染源及環境污染調查、污染通報及緊急處理等事項。對於困難度較大的污染源稽查工作,環境督察隊會進行複查及抽查,也就是指跨縣市具有行政轄區限制的案子,例如,河川污染的流竄,常常橫跨好幾個縣市,此時就可由環境督察隊做一整合、協調的工作。而環境污染調查則指的是環境監測,包括空氣、噪音、水質等。目前北、中、南三區皆有進行環境的監測工作。

我們常在電視上看到預報空氣品質、紫外線指數等,都是由他們所提供的。而在水質方面,他們也有做歷年河川水質的品質監控,觀察河川水質品質的變化。至於污染通報及緊急處理,則是指有意外的緊急環境事件發生,環境督察隊必須馬上派人到現場處理。

環境督察隊的上班時間與公務人員並無不同,但二十四小時皆有人值勤,一旦遇到緊急的事件還是必須馬上應變。陳明杰說,前陣子的板新水廠,有人通報遭受油污染,雖然那時大約傍晚五點多左右,已經接近下班時間,仍然必須趕緊出動人員去現場做一番檢測、補救措施。他也提到,幾乎週六、週日也得隨時待命,以應付突發的狀況。

對於執行任務上遇到的困難,陳明杰表示,由於環境督察大隊從三月一日成立到現在,有許多方面仍是需要去調整、適應。內部方面就是同仁的工作意願、情緒,由於工作職掌的劃分並未分的很清楚,對於工作的影響較大。此外,則是行政層級的問題。陳明杰說,送一件案子要由承辦人員蓋完章,接著交給隊長、副大隊長、大隊長,再送到台中總部,在總部裡還要經過層層手續,才送交環保署。而對於緊急事件的處理,則不須經過繁複的手續,是由隊裡先進行處理,並且同時通知總部及環保署等相關單位即可。他們希望對一般案子的決定,也能夠減少經手的層級,以期達到更好的工作績效。

此外,環境督察隊也受理民眾的環境申訴事件,民眾只要撥0800–66666,就可進行申訴,撥打之後按1,是直接進入當地縣市環保局,按2則是進入環境督察大隊。陳明杰說,若打電話進去的民眾有留下電話,他們都會進行售後服務,也就是會打電話詢問申訴民眾處理的結果是否滿意。

陳明杰同時也表示,有些民眾要求所居住的環境是零污染,嫌住家附近工廠噪音很大,打電話進來申訴,督察隊也做過一番了解,但由於民眾自身居住的房子位於工業區,自然很難避免此種情況,不過,仍有許多民眾卻覺得是環境督察隊並未確實執行,因此督察隊幾乎每天都會接到民眾的抱怨電話。雖然如此,環境督察隊的人員面對這種情況,仍將抱持著為民眾服務的精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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